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1、 承接各种消防工程,二次装修消防改造工程;宾馆、酒店、厂房、办公、商场等场所的喷淋系统安装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调试,消火栓系统安装调试、水泵房系统安装调试;
2、 主要销售安装调试,厨房灭火系统。
3、 大空间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空气采样系统的安装调制;
4、 机房气体灭火系统,小型机房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调试;
5、 简易喷淋系统安装;
6、 安防、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电气消防检测是根据电气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热辐射 、声发射、电磁发射等现代物理学现象,采用国际先进的高新技术仪器、设备,结合传统的检查方法对电气设施进行的量化监测。从而更加、科学、准确在反映电气火灾隐患的存在、危险程度及其准确位置,并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从而消除隐患,避免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