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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消防验收代办,给您满意效果

    2024-11-20 12:00:01 117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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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9.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消防报审分总平消防报审和单体建筑消防报审,单体建筑消防报审不用立面、剖面,只要总平、标准层、地下室(如有)、商铺的水电、建筑平面图,以及建设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

    电气的消防报建主要做的是各单体的平面布置,比如探头、手报、警铃、电话插孔、启泵按钮等,平面可不连线,意思是说只要各消防元件布置到位即可,一般地下室是重点,再一个就是系统,虽然平面可不连线,但系统不可马虎,审的较严,还有就是消防设计的说明,防护对象的保护等级、系统组成、系统的控制(联动)系统接地等等。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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