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个人在职情况及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主要是出国签证使用。
在职证明注意事项:
1、在职证明要注意书写格式,如果是跟旅行社走,可以跟他们索取范本格式。
2、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4、有的国家还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除了拥有在职证明+执照副本,有的领事馆还要进行电话回访需要注意。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同时该通知也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工作证明注意事项:1、开工作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2、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工作证明复印件是无效的;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