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的在职证明找你所在的单位开。
申请签证时,资料清单里包含各种证明,在职证明就是其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在职证明,顾名思义,是经由单位开具的、体现你在该单位实际任职的一种证明。
在职证明常须包含如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访问时间和出行费用的承担方。
3、确认返还后保留职位。
4、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5、负责人姓名、职务及其签字。
6、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要注意的是在职证明通常需要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同提供。
在职证明一般用途:办理房贷、出国,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孩子留学等等。
在职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个在职情况及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主要是出国签证使用。
工作证明注意事项
1、开工作证明要注意必须工作证明的格式。
2、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工作证明部分。
同时该通知也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