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拒付原因
票据要素不全或填写不规范:检查汇票是否填写正确,是否缺少必要的信息,如出票日期、汇票号码、出票人名称、收款人名称等。如果发现错误或遗漏,应及时补充和完善。
承兑人资金不足:承兑人可能因为资金不足而拒付。这种情况下,持票人可以与承兑人协商解决,如给予承兑人一定的宽限期。
承兑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纠纷:承兑人可能因为与出票人之间的纠纷而拒付。这种情况下,持票人需要了解纠纷的性质和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
发出追索通知:持票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承兑人或出票人发出书面追索通知,要求其支付汇票金额。通知中应包含汇票的基本信息、拒付原因及持票人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提供相关证据:持票人在发出追索通知时,应附上相关证据,如汇票复印件、拒付证明等,以便承兑人或出票人核实情况。
寻求法律支持:如果承兑人或出票人在收到追索通知后仍不付款,持票人可以寻求法律支持,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依出票时是否附有单据可将汇票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前者指出具汇票时未附有提单等货运单据的汇票,后者指出具汇票时带有提单、保险单、发票等货运单据的汇票。光票的流通完全依靠“人”的信用,即完全凭出票人、付款人或背书人的资信。银行汇票多是光票。跟单汇票指附带有货运单据的汇票。跟单汇票除有“人的信用外,还有物的保证。商业汇票一般多为跟单汇票。
与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也相对较少。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以及背书人、被背书人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个人、法人的附属单位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虽具有法人资格但没有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都不能使用商业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