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周转贷款: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
临时贷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 款额 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结算借款:银行托收的,可申请托收承付结算借款。借款金额通常按托收金额和商定的折扣率进行计算,大致相当于发出商品销售成本加代垫运杂费。企业的货款收回后,银行将自行扣回其借款。
卖方信贷:产品列入国家计划,质量在全国处于地位的企业,经批准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奖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分期收款销售引起生产经营奖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取得的借款。这种借款应按货款收回的进度分次归还,期限一般为1至2年。
预购定金借款:商业企业为收购农副产品发放预购定金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批准的计划标发放,实行专户管理,借款期限多不超过1年。
专项储备借款:商业批发企业国家批准储备商品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这种借款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借款期限根据批准的储备期确定。
票据贴现借款: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 发生经营周转困难时,申请票据贴现的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如现借款额一般是票样的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金额,贴现借款的利息即为票据贴现息,由银行办理贴现时先进扣除。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个人贷款基本流程:
1、明确涌入的贷款,并选择适合您的贷款类型;
2、选择银行了解每家银行的贷款政策、要求和利率;
3、选择银行后,根据客户经理的要求准备各种贷款材料;
4、在处理期间,随时与客户经理保持联系,了解处理情况,配合解决问题;
5、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
6、贷款成功发放使用后,应按约定及时偿还;
申请个人贷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贷款额度,我们应该量力而行。一般来说,每月还款金额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2、贷款用途合法合规,交易背景真实;
3、根据您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4、提供给银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