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李先生13724349013)长期回收各类老旧/报废机动车辆(久停、残旧、碰撞变形、到期报废均可),深圳周边地区我们都将免费提供拖车;承接汽车报废以及无车销户无车报废手续业务;本着“诚信做事,实惠于人”的经营理念,多年来深受广大客户认同!
老旧汽车终点站,依法报废幸福千万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遵守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规定的、技术、环保、节能标准,让驾驶、依法报废成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车辆所有(使用)权人和深圳全体公民的共识,推动报废汽车回收业不断走向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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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