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如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如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库房和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库房,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等。
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如高层民用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国家储备粮库、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等。
其他需要进行消防申报的场所,如电子计算机房、燃气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等场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需要进行消防申报的场所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参考当地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
哪些项目竣工后需要申请消防验收?
A: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消防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履行相关的招投标备案手续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合同已备案;已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需要实行履约担保的已办理履约担保手续。
5.已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需要进行抗震设防及重大建设工程场地地震性评价的也已通过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的具体措施,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监督手续。
7.按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资金审计意见书或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按规定提供第三方资金担保或银行资金保函。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消防报批需要图纸有哪些?
室内装修的话一般需要提供:图纸目录、装修设计、设计说明、原始结构图、隔墙定位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装图、开关连线图、强电布置图、弱电布置图、强电连线图、弱电连线图、监控布置图、应急照明图、出口指示图、喷淋布置图、烟感布置图、空调布置图、综合天花图、配电系统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