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的学历资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毕业之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规定学历后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的业绩证明和论文要求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的高工主要工作: 1. 负责项目报批报建中与建设局、消防局、人际办、报批计划以编制和报批文稿建筑部份的编写; 2. 负责设计与承包方的选择工作; 3. 负责建筑专业设计管理工作;
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定条件 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