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是指在供应链中,金融机构通过融资、担保、保险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满足其资金需求,从而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发展。
这种金融模式具有灵活、低成本、等优点,因此备受企业和投资者的青睐。
供应链金融的出现是为了解决传统金融模式的缺陷。
在传统金融模式下,银行主要面向大企业和政府机构提供融资服务,而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则往往不予理睬或者要求高额的抵押和担保条件。
这使得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得资金支持,导致很多优质的项目无法得到发展和实现。
中小企业是供应链融资的直接受益者,他们的资金需求得到解决,生产经营能力得到提升。
将会有助于整条供应链的稳定与,使得核心企业拥有稳定高质量的货源和销售渠道,终惠及核心企业自身;
商业银行是资金的贷出方以及整个融资模式的设计者,是不可或缺的第三方机构。
商业银行的参与使供应链融资更加专业、,加强信息共享,补充流动性。
存货融资模式:
除了以上两种方法之外,核心企业还可以采用存货融资或称“融通仓融资”的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这种融资模式常常发生于核心企业经营活动的任何环节。
因为只要配套的中小企业拥有能够被认可的存货就可以进行存货融资。
就可以将其质押获得贷款,本质上并不一定需要核心企业的参与。
但是,核心企业可以与银行签订回购协议,承诺如果中小企业无法回款则由自身回购质押的存货。
这样可以降低银行对风险的评估结果,从而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帮助中小企业更顺利地生产经营,维持供应链的稳定,终惠及自身。
企业的存货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的评估后,就可以用以质押换得贷款,
而核心企业在整个环节的作用,就是以或有回购的形式降低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
通过这种方法,核心企业可以帮助上下游拥有符合标准的存货的中小企业更容易地获得资金,甚至可以自己采用这种模式为自身进行融资。
核心企业帮助上下游配套企业解决融资困境后,他们就可以更顺利地经营和生产,提供稳定、高质的货源以及销售渠道。
从而降低因供应链某一环节断裂而造成的核心企业的经营风险。
中小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群体,对经济增长贡献具有巨大的作用,但由于其自身规模的限制,融资难已成为中小企业发展普遍存在的一大困境。
中小企业在信贷市场处于不利地位,其根源在于中小企业信用的先天性缺陷和先天性规模小,缺乏同大企业相比的信贷融资所必须的信息优势,金融机构的结构调整并不能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的信用水平,并不能从根本上克服中小企业在信贷市场上的不利地位。